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4-048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后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并于2014年8月21日公告《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竞买土
地使用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编号为2014-040的
公告)。公司参与竞买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宗地编号为
JK2014-039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公司收到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发的
JK2014-039号地块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并于2014年9月28日与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出让人: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受让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090201151,宗地总面积883,594.37
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883,594.37平方米。出让宗地坐落于沈
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出让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
4、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
425,008,891.97元,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86,000,000元,定金抵作土
地出让价款。公司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价款。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发的
《JK2014-039号地块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
3、公司与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