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3-021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公告部分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之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23号)《关于核准中国化
工集团公司公告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沈
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化工”)于2013年3月15日
公告了《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并约定自2013年
3月15日起向沈阳化工除收购人以外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发出部分要
约,收购其所持有的流通股份。本次要约收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要约收购股份 要约价格 要约收购 占总股本
收购人
种类 (元/股) 数量(股) 比例(%)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流通股份 4.55 118,410,010 17.92%
二、要约收购目的
收购人此次要约收购的原因是为进一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力,高效配置国有资产。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起始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含当日),截止时间为
2013年4月13日(含当日),共计30个自然日。其中,在要约收购期限
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即2013年4月10日、11日、12日),预受股东不
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详见2013年3月15日刊登的《沈阳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
告》、《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四、操作流程
1、流通股股东应在要约收购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
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
回预受要约事宜(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即2013年4
月10日、11日、12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投资者
可以就未预受要约股份继续办理预受要约。),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
2、流通股股东申报过程中须 关注下列要约内容 (预受要约)
操作环节 申报类型 申报代码 要约收购价格
沈阳化工 预受要约 990032 4.55元/股
注: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类型为撤回预受要约。
3、股东可以选择以其持有的流通股全部或者部分预受要约,收
购期满,收购人根据全部有效预受要约数量,确定同等收购比例进而
确定对每一投资者有效预受要约股份的具体数量。(具体操作详见
2013年3月15日公告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五、预受要约情况
截至2013年4月3日15:00,预受要约数量合计27,597股。
六、本次要约收购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2013年3月
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要约收购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财
务顾问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要约收购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补充财务顾问报告》、《沈阳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
公告》及4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沈阳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沈阳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独
立意见》、《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要约
收购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
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本次公告为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要约收购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