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航空 公告编号:2024-050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总额为37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3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58万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度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
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洪涛先生,200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汪洋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雷雷先生,202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1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378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为 320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为 58 万元。2023 年度审计费用 35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为 29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 5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开招标
公司采用公开招标形式,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发布招标信息,经评委会评标得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信永中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评估,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378万元。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所具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总额为37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3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58万元。
3、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对聘请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