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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石航空: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3

炼石航空: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航空      公告编号:2022-031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350万元,其中年度报表审计费为295万元,内控审计费为5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4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从业人员中4人次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人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洪涛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汪洋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龙华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2. 诚信记录

  除上述(一)、3所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董事会提议由信永中和继续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服务。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与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通过出席董事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可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

  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对聘请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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