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2-001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发出通知,
并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在本公司召开七届十一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 9 名,
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冯兆一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津联热电”)
签订《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蒸汽
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鉴于 2011 年以来燃煤等价格大幅上涨,蒸汽生产成本大幅度增加,公
司与津联热电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在本公司签订了《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
议》,约定公司与津联热电之间的 2011 年蒸汽销售价格为:由 2011 年 3 月
25 日签定的《蒸气购销合同》中约定的 158.38 元/吨(不含税)调整至 169.98
元/吨(不含税),其他蒸汽购销合同内容与双方于 2011 年 3 月 25 日签定
《蒸气购销合同》的其他内容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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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华能源”)与津联热电签订《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与天津
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鉴于 2011 年以来燃煤等价格大幅上涨,蒸汽生产成本大幅度增加,国
华能源与津联热电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在本公司签订了《蒸汽购销合同补
充协议》,约定国华能源与津联热电之间的 2011 年蒸汽销售价格为:由 2011
年 3 月 25 日签定的《蒸气购销合同》中约定的 158.38 元/吨(不含税)调
整至 169.98 元/吨(不含税),其他蒸汽购销合同内容与双方于 2011 年 3
月 25 日签定《蒸气购销合同》的其他内容完全一致。
上述交易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董事会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网同日披露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
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流
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董事会同日披露的《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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