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ST 惠天 公告编号:2023-3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1日以电话和网络传输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会议召集人董事长吴迪。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提名陈卫国、陈志、徐朋业、武超、刘滋奇、侯明华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梁杰、李卓、王世权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董事候选人简介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声明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同期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
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独立董事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独立董事的劳动权益,经公司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核,公司确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如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后人民币 6 万元(含税约为 7.79
万元),在公司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后按年度定期发放。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对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提名的审查意见;
4.董事会薪酬管理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介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如下:
1.陈卫国:男,汉族,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项目经理;华润(协鑫)北京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山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润电力(渤海新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沧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的情形。
2.陈志:男,汉族,1979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华润电力财务部高级税务师、税务管理主任师;华润电力(贵州)煤电一体化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重庆能源(贵州)煤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润电力西南大区助理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的情形。
3.徐朋业:男,汉族,1976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沈阳东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沈阳公用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惠天热电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2023 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除此外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2023 年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的通报批评,除此外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的情形。
4.武超:男,汉族,1972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锦州东港电力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华润电力(港口)锦州有限公司筹备处人力资源经理;华润电力内蒙古分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助理总经理;华润电力内蒙古煤电一体化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副总经理;华润电力北方大区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组织部部长;华润电力华北大区沧州公司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的情形。
5.刘滋奇:男,汉族,1985 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学历,工程师。曾任:徐州/铜山华润电力有限公司巡检工程师、值班工程师、主值班工程师、值长(助理);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预算与分析高级师、运行管理高级师、运行管理主任师、运行管理资深经理。现任: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的情形。
6.侯明华:男,汉族,1978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沈阳市国资委主任科员;沈阳华海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沈阳盛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除任职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如下:
7.梁杰:女,汉族,1961 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学教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院党总支委员。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副会长;沈阳财政会计与珠算心算学会副会长;沈阳工业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曾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名或担任董事的情形。
8.李卓:女,汉族,1973 年出生,法学博士,具有律师资格,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科隆股份、沈阳机床、金杯汽车、鞍重股份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辽宁省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逻辑与证据学会理事、辽宁省环境保护法学会理事、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隆安(沈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