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3-07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天热电”)的全资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以下简称“二热公司”)为原告方。
3.涉案的金额:4,867.75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诉讼事项受理情况
二热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向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
诉讼,提交了起诉状及其他相关讼诉文件。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但尚未开庭。
二、本案相关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
被告:沈阳市盛天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2.案件起因
2021年10月29日,原告与被告及案外人沈阳市大东区供热管理办公室三方签订《供暖负荷移交框架协议》,约定被告同意将位于大东区吉祥一路 11 号的供热经营负荷移交给原告,由原告负责移交后的该区域集中供热,并由原告负责收取(2021-2022 采暖季)采暖费,在帐目梳理后及时转交原告。现原告已经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供热义务,即对该区域进行了供暖。至今已经是第二个供暖季,被告仍没有将该区域用热户及收取的采暖费移交给原告,该区域采暖费用至今一直由被告收取。经测算,被告应返还原告采
暖费及利息共计 4,867.75 万元(利息暂计算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现原告为维护自
身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3.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收取的采暖费 47,929,240.00 元及
利息 748,261.98 元(暂计算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按 LPR 利率计算),共计 48,677,501.98
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3)申请法院冻结被告人银行存款共计 48,677,501.98 元或查封同等值的其他财产。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1.截止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或仲裁事项。
2.截止目前公司存在尚未披露的小额(累计占净资产10%以下)诉讼、仲裁事项如下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诉讼(仲裁)进展
(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告:工程纠纷(涉及 2 件) 90.62 1 件撤诉、1 件未判决。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告:供暖相关(涉及 12 件) 33.48 3 件结案(共计支付 0.91 万元)、1 件判决(恢
复供暖)、8 件未判决。
1 件结案(共计支付 2.46 万元)、1 件判决(需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被告:其他(涉及 6 件) 200.93 支付 1.1 万元)、1 件判决(不承担责任)、3 件
未判决。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以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后续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六、备查文件
1.起诉状和申请书;
2.其他有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