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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实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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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
承诺履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核销蓝景丽家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独立判断,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暨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改善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并对于公司后期的发展及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有积极意义;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核销蓝景丽家长期股权投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核销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蓝景丽家长期股权投资核销事项。
                                    独立董事:张金辉、李张发、陈芳平
                                            2021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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