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宝丽华新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公司于 1996 年 12 月 18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12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
字[1996]414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 字 [1996]414 号 文 和 证 监 发 字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50 万股,于 [1996]415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1997 年 1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50 万股,于 1997
市。 年 1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梅县华侨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梅县华
城香港花园宝丽华综合大楼,邮政编 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
码:514788 楼,邮政编码:514788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是: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和可再 营范围是: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电力生产、销售、 生能源发电,新能源电力生产、销售、开发,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 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新能源电力房屋建筑、公路、桥梁、市政等基础设 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房屋建筑、公路、施工程的设计、承揽与施工(凭资质证 桥梁、市政等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承书经营),新能源产业投资,对外直接 揽与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新能源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受托投资、受托 产业投资,对外直接股权投资、创业投
管理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 资、受托投资、受托管理投资、投资咨信用信息采集、整理、咨询服务;企业 询、财务咨询;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整信誉评估服务、企业 资质服务;租赁 理、咨询服务;企业信誉评估服务、企
业。 业资质服务;租赁业。(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广东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普通股股票
丽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集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团),以非货币资金资产方式认购的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股份
份为 35,9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3750万股,向其他内资股东发行社会公
71.80%。经 1997 年 7 月公司按每 10 众股1250万股。其中,向广东宝丽华集
股转增 7.5 股和每 10 股送 2.5 股转送 团公司发行发起法人股3590万股,占总
股本、2000 年 8 月公司按每 10 股转增 股本的71.8%;向梅县金穗实业发展有
5 股每 10 股送 3 股的转送股本,宝丽 限公司发行发起法人股40万股,占总股
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本的0.8%;向梅县东风企业集团公司
129,2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发行发起法人股40万股,占总股本的
61.24%。2005 年 12 月公司实施股权分 0.8%;向梅州市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置改革,宝丽华集团向公司流通股东支 司发行发起法人股40万股,占总股本的付 21,841,560 股对价股份,所持有的 0.8%;向广东华银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107,398,440 股, (原梅州市广基机械土石方工程公司)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89%。2006 年 3 月, 发行发起法人股40万股,占总股本的
公司实施 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 0.8%。1997年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3 股红股、派 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414 号”文
0.40 元现金(含税),宝丽华集团持有 和“证监发字[1996]415号”文批准,公司股份数量变更为 139,617,972 股,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0.89%。 1250万股,占总股本的25%,总股本为
经 2006 年 11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 5000万股。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34 1997 年 7 月,公司按照法定程序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 14 日 决议通过,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按每
至 2006 年 12 月 22 日采取非公开发行 10 股转增 7.5 股和每 10 股送 2.5 股的
股票方式向 7 名特定战略、机构投资者 方案向全体股东转、送股本 5000 万股,
发行了 9,600 万股股份,2006 年 12 月 总股本变更为 10000 万股;1999 年 7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份总数变更为 370,365,000 股,宝丽华 公司字[1999]33 号”文批准,公司按集团股份数量仍为 139,617,972 股,占 10:3 的比例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股份
公司总股本的 37.70%。 750 万股,总股本变更为 10750 万股;
2007 年 2 月 16 日,公司实施 2006 2000 年 8 月,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决议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通过,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按每 10
方案,以 2006 年度末总股本 股转增 5 股和每 10 股送 3 股的方案向
370,365,000 股为基数按 10:2 的比例 全体股东转、送股本 8600 万股,总股
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并派发现金红利 本变更为 19350 万股;2003 年 10 月,
0.03 元/股(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
金按 10:8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 字[2003]99 号”核准,公司按 10:3
本,宝丽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更 的比例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股份
为 279,235,9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5 万股,总股本变更为21105 万股;
37.70%。 2006 年 2 月,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决议
2007 年 9 月 17 日、18 日,宝丽华 通过,按每 10 股送 3 股的方案向全体
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共 股东送股本 6331.5 万股,总股本变更
出售公司股份 6,708,028 股,其持有的 为 27436.5 万股;2006 年 12 月,经中
本公司股份变更为 272,527,916 股,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36.79%,其中已获 [2006]134 号”文件《关于核准广东宝准流通股份 20,728,472 股,占本公司 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总股份的 2.80%。 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
200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首期 公开发行股票 9600 万股,总股本变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 为 37036.5 万股;2007 年 2 月,公司
权,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 751,530,000 按照法定程序决议通过,并报经有关部股,宝丽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变 门批准按每10股转增 8股和每 10股送
更为 36.26%。 2 股的方案向全体股东转、送股本
2007 年 12 月 27 日,根据股改承 37036.5 万股,总股本变更为 474073
诺,宝丽华集团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 万股;根据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中 27,436,500 股解除限售,其持有 2007 年 12 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的第
的公司股份 272,527,916 股总数不 一次行权,共计增加股份 1080 万股,
变,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 总股本变更为 75153 万股;2008 年 2
48,164,972 股。 月,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决议通过,并报
2008 年 2 月 29 日,公司实施 2007 经有关部门批准按每 10 股转增 3 股和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每 10 股送 2 股的方案向全体股东转、
方案,以 2007 年末总股本 75,153 万股 送股本 37576.5 万股,总股本变更为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送 2 股 112729.5 万股;根据公司的股票期权
红股并派发现金人民币 0.30 元(含 激励计划,2009 年 6 月,公司实施股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按每 10 股转增 票期权的第二次行权,共计增加股份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宝丽 2378 万股,总股本变更为 115107.5
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更为 万股;2010 年 3 月,公司按照法定程
408,791,8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序决议通过,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按每
36.26%,其中已获准流通股份 10 股转增 2 股和每 10 股送 3 股的方案
72,247,458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向全体股东转、送股本 57553.75 万股,
6.41%。 总股本变更为 172661.25 万股。2016
2008 年 4 月至 6 月,宝丽华集团 年 4 月,公司根据 2015 年第二次临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共出售 股东大会决议、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公司股份 15,648,294 股,其持有的公 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司股份变更为 393,143,580 股,占公司 会证监许可[2015]2871 号《关于核准总股份的 34.87%,其中已获准流通股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份 56,599,164 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定
5.02%。 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 449275362 股,
2009 年 1 月 15 日,宝丽华集团通 变更后的公司股本总额为 2175887862
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 股。
7,247,442 股,减持后仍持有公司股票
385,896,1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23%。
2009 年 3 月 20 日,宝丽华集团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
10,145,655 股,减持后仍持有公司股
票 375,750,4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