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1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半年度审计意见均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度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市场公开信息,基于审慎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现有审计需求,经与原聘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公司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开展了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8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53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 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501,000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51,600 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76,500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1;主要行业:计算机、通讯和电子设
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3,200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 1.66 亿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为 12.50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诉讼 诉讼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仲裁)人 (仲裁)事件 (仲裁)金额
尚余 1,000 多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 连带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
2014 年报 万,在诉讼过程
信会计师事务所 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中
一审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保千里在 2016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 2015 年重组、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
投资者 信评估、立信会计师事 2015年报、2016 80 万元 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承
务所等 年报 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投保的职
业保险 12.5 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涉及从业人员 75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晶
200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 1 月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 6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6 家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黄玉华
201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 7 月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 6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 家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爱国
1995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 1 月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 6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2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2024 年度审计费用金额为含税费 98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
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8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变化不超过 20%。
定价原则:系按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其中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市场公开信息,基于审慎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现有审计需求,经与原聘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公司拟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开展了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有关规定。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独立、专业的审计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否决,0 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