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 宝新 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 宝新 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成员如下(按姓氏笔画、先中文后英文排序):
1、非独立董事:丁珍珍女士、叶林先生、刘沣先生、邹孟红女士、邹锦开先生、温惠女士;
2、独立董事:刘大成先生、吴世农先生、Jonathan JunYan先生。
上述人员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其关联关系已在个人简历中详细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也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
董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第2021-020号《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成员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1、非职工代表监事:杨敬先生、胡迪远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王华清先生。
上述人员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其关联关系已在个人简历中详细说明。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监事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第2021-021号《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2021-024号《关于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刘沣先生
2、副总经理:叶林先生
3、财务总监:丁珍珍女士
4、董事会秘书:刘沣先生(兼任)
5、证券事务代表:罗丽萍女士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人员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其关联关系已在个人简历中详细说明。
上述人员任期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
刘沣先生、罗丽萍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2021年4月7日、4月2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第2021-020号《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2021-028号《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5、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沣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罗丽萍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3-2511298 020- 83909818
传真号码:0753-2511398 020- 83909880
电子信箱:bxnygd@sina.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
邮政编码:514788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2、63层
邮政编码:510623
四、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任职情况
因另有工作安排需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宁远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职务。
因工作安排需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叶耀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仍继续担任公司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屈文洲先生因在本公司任职连续达到六年不再连任董事,
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因工作安排需要,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邹锦开先生、温晓丹女士、职工代表监事陈志红女士不再担任监事。
经选举,邹锦开先生将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温晓丹女士继续担任公司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志红女士继续在公司行政部任职。
因个人原因,刘正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对上述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和卓越的工作成效表示衷心感谢!
2、持股及股份锁定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屈文洲先生、温晓丹女士、刘正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宁远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8,566,325股、叶耀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50,000股、邹锦开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股,陈志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1,400股。
因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邹锦开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其余离任人员所持股份将严格遵守“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的锁定承诺;除此以外,上述人员不存在其他股份锁定承诺。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