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483 债券简称:16 宝新 01
债券代码:112491 债券简称:16 宝新 02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11 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已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宁远喜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0 人,代表股份 620,559,4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8.51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45,174,4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0.45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0 人,代表股份 175,385,0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06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114,060,5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5.24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475,5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1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9 人,代表股份 111,585,01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128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选举丁珍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5,723,6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7177%;反对 18,016,9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9033%;弃权 76,8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7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024,8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7901%;反对 18,016,9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959%;弃权 13,0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139%。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选举叶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3,428,9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395%;反对 16,509,0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604%;弃权 621,3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2,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930,1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813%;反对 16,509,0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740%;弃权 621,3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2,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48%。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选举刘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5,828,2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7346%;反对 17,301,5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881%;弃权 77,429,5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2,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7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129,4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8818%;反对 17,301,5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1688%;弃权 13,629,5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2,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494%。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选举邹孟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686,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3895%;反对 19,451,1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1345%;弃权 77,421,3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2,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7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988,0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0044%;反对 19,451,1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534%;弃权 13,621,3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2,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42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选举邹锦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007,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7635%;反对 17,130,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605%;弃权 77,421,3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2,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7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308,7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0390%;反对 17,130,4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0188%;弃权 13,621,3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2,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422%。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选举温惠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007,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7635%;反对 17,130,4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605%;弃权 77,421,3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2,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7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308,7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0390%;反对 17,130,4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0188%;弃权 13,621,3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2,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422%。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选举刘大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121,5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7818%;反对 17,016,5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7421%;弃权 77,421,3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2,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7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422,6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1389%;反对 17,016,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188%;弃权 13,621,3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2,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422%。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选举吴世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329,6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012%;反对 18,608,3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9986%;弃权 621,3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2,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830,8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1408%;反对 18,608,3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145%;弃权 621,3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2,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48%。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选举 Jonathan Jun Yan 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769,1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5639%;反对 18,368,8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9601%;弃权 77,421,3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2,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47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070,3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9533%;反对 18,368,8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1045%;弃权 13,621,3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2,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422%。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选举杨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0,794,5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150%;反对 19,143,4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0849%;弃权 621,3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2,5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295,7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6716%;反对 19,143,4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7836%;弃权 621,3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2,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48%。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