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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85 深市 中山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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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4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5-00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5 年 1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3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3日(星期五)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中山市兴中道 18 号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敬谊。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36 人,代表股份
867,522,0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06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724,945,31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92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33 人,代表本公司股份数共 142,576,73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41%。

  4.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 334 人,代表股份29,972,2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21%。

  5.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867,235,4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70%;

  反对 195,3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5%;

  弃权 91,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1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9,685,58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437%;

  反对 195,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19%;

  弃权 91,2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3044%。

  表决结果: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郑海珠、胡源

  (三)结论性意见: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