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编号:2018-018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部分高管及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管通过集合资管计划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接
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集团”)、中汇集团部分高管及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管的通知,其于2018年3月21日已通过“广州证券鲲鹏中山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完成增持公司股份5,798,82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及具体内容
1、增持人名称
中汇集团、中汇集团部分高管及公司董事长何锐驹先生,董事、总经理刘雪涛女士,董事、副总经理何清先生,董事陆奕燎先生,董事温振明先生,副总经理冯凯权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徐化群先生,董事会秘书曹晖女士,人力资源总监秦玲玲女士,投资总监陈晓鸿先生(以下简称“增持参与人”)。
2、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时间
公司于2018年3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部分高管及公司
部分董事和高管通过集合资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6),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增持参与人计划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通过“广州证券鲲鹏中山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择机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万元,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 通过上述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8年3月21日,增持参与人通过“广州证券鲲鹏中山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以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798,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
累计增持金额58,977,423.18元,成交均价10.17元。
三、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增持前持股 占总股本 增持股份数 占总股 增持后持股 占总股本
类别 比例 量(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中汇集团 707,747,250 47.98% 4,639,056 0.31% 712,386,306 48.29%
中汇集团部分高
管及公司部分董 0 0 1,159,764 0.08% 1,159,764 0.08%
事和高管等12人
合计 707,747,250 47.98% 5,798,820 0.39% 713,546,070 48.37%
注:本次中汇集团认购“广州证券鲲鹏中山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80%的份额,增持计
划完成后中汇集团合计(含间接持股)持有公司股票712,386,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9%;
中汇集团部分高管和公司部分董事、高管等12人合计认购“广州证券鲲鹏中山1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20%的份额,人均认购约1.67%的份额。上述本次增持数量按照增持人员认购本次
资管计划的份额折算得出。
四、增持计划目的及完成情况
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持参与人已于2018年3月21日通过“广州证券鲲鹏中山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 股份5,798,820股,至此,增持参与人于2018年3月16日提出的股份增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增持参与人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短线交易。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参与人承诺:在本计划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12个月内不减
持通过上述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参与人的股份变动有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