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4-00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控股股东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集团”)以自有资金 56,844,196.69 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
持了公司股份 8,124,0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并拟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2,000 万元人民币。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至本公告披露日,投控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866,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增持股份金额为76,285,637.69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收到控股股东投控集团《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实施前,投控集团持有公司707,924,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9%。
3.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上述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
(一)增持实施结果
投控集团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增持首日)至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0,866,5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4%,增持
股份金额为 76,285,637.69 元,详细如下:
增持日期 增持方式 增持数量(股) 增持股数占总股 增持金额(元)
本比例(%)
2022 年 12 月 13 日至今 集中竞价 10,866,507 0.74 76,285,637.69
其中:
2022 年 12 月 13 日至 集中竞价 8,124,007 0.55 56,844,196.69
2023 年 10 月 26 日
2023 年 10 月 27 日至今 集中竞价 2,742,500 0.19 19,441,441.00
(二)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 707,924,329 47.99 718,790,836 48.73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
3.投控集团严格履行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六、备查文件
1.投控集团《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