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9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质押股份数量占
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知公司控股股东
博源集团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及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冻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东或第一大股 结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申请人
东及其一致行 (股) 比例 比例
动人
博源集团 是 3,820,000 0.34% 0.10% 2021 年 9 2021 年 10
月 23 日 月 26 日
博源集团 是 3,953,659 0.35% 0.11% 2021 年 9 2021 年 10 北京市西城
月 29 日 月 26 日 区人民法院
博源集团 是 47,226,341 4.21% 1.29% 2021 年 9 2021 年 10
月 23 日 月 26 日
合计 55,000,000 4.90% 1.50%
2.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及其一 (股)
致行动人
博源集团 是 7,200,000 0.64% 0.20% 2016 年 6 2021 年 10
月 17 日 月 27 日
博源集团 是 16,000,000 1.43% 0.44% 2018 年 8 2021 年 10
月 22 日 月 27 日
博源集团 是 85,715,999 7.64% 2.33% 2018 年 8 2021 年 10 鄂尔多斯银行
月 28 日 月 27 日 股份有限公司
博源集团 是 3,820,000 0.34% 0.10% 2020 年 9 2021 年 10 铁西支行
月 2 日 月 27 日
博源集团 是 569,797 0.05% 0.02% 2016 年 6 2021 年 10
月 17 日 月 27 日
博源集团 是 19,800,000 1.76% 0.54% 2016 年 6 2021 年 10
月 17 日 月 27 日
合计 133,105,796 11.86% 3.62%
二、股东股份累计司法冻结及质押情况
1.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稷弘立”)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 占公司总
(股) 例 股本比例
博源集团 1,122,491,995 30.56% 429,644,076 38.28% 11.70%
中稷弘立 32,300,995 0.88% 0 0 0
合计 1,154,792,990 31.44% 429,644,076 37.21% 11.70%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稷弘立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
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份限售和 占已质押 份限售和 占未质
名称 (股) 例 (股) 比例 比例 押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博源 1,122,49 30.56% 899,327,7 80.12% 24.48% 655,520,5 72.89% 80,000,0 35.85%
集团 1,995 60 82 00
中稷 32,300,9 0.88% 30,600,00 94.73% 0.83% 0 0.00% 0 0%
弘立 95 0
合计 1,154,79 31.44% 929,927,7 80.53% 25.32% 655,520, 70.49% 80,000,0 35.58%
2,990 60 582 00
注: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
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1.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暂无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质押展期、追加其它担保等措施化解平仓风险,并及时通知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持续关注博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督促并协助博源集团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