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7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吴爱国先生、孙朝晖先生、梁润彪先生、祁世
平先生、郝占标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0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5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吴爱国先生、孙朝晖先生、梁润彪先生、祁世平先生、郝占标
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 职务 截止披露日持 占公司总 无限售流通 限售流通
名称 股数量(股) 股本比例 股(股) 股(股)
吴爱国 副董事长 2,310,000 0.0629% 577,500 1,732,500
孙朝晖 董事、总经理 1,400,000 0.0381% 350,000 1,050,000
梁润彪 董事 2,310,000 0.0629% 577,500 1,732,500
祁世平 副总经理 700,000 0.0191% 175,000 525,000
郝占标 总经济师 1,400,000 0.0381% 350,000 1,050,000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及承诺履行情况
(一)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姓名 拟减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股份来 减持期间 减持 减持 减持
数量(股) 本比例 源 方式 价格 原因
吴爱国 577,500 0.0157%
孙朝晖 350,000 0.0095% 自本公告披 集中 视市场
梁润彪 577,500 0.0157% 股权激 露之日起15 竞价 价格确 个人资
励授予 个交易日后 交易 定 金需求
祁世平 175,000 0.0048% 的 6 个月内
郝占标 350,000 0.0095%
若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
事项,计划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截止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所涉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上述股东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吴爱国先生、孙朝晖先生、梁润彪先生、祁世平先生、郝占标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