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68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持有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3,673,412,560 股的 5.44%。信达资产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3,468,2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信达资产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4%。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信达资产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3.减持数量: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 73,468,251 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2%(若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其中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4.减持区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
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此次减持,信达资产无一致行动人,信达资产未对公司作任何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信达资产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信达资产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信达资产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督促信达资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