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1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召
开八届十次董事会、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一)回购股份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并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依法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和其他合法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回购股份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
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并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3 日、2020 年 9
月 2 日、2020 年 10 月 10 日、2020 年 11 月 4 日、2020 年 12 月 2 日、2021 年 1
月 5 日、2021 年 2 月 2 日、2021 年 3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公告》。
2.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24,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最高成交价为 2.59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1.8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3,759,175.86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和决策程序
(一)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金额和价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正在实施的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编号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回购资金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
1 总额 于人民币 7.5 亿元(含),不超过 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
人民币 15 亿元(含)。 币 4 亿元(含)。
2 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
2.6 元/股。 3.6 元/股。
除对上述内容调整外,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
根据市场整体环境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在充分考虑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公司资金安排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下,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求,拟对回购资金总额、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回购资金规模后有利于公司合理利用现有资金,与目前的财务状况相匹配,保障公司稳健经营,进一步提升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本次调整回购资金总额、回购价格的主要原因如下:
1.2020 年,受海内外疫情持续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价格长期处于低位运行,公司业绩同比大幅下滑。同时,受经营环境和信贷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较大幅度地压缩了对公司的综合授信规模。
2.2020 下半年,煤炭市场价格持续上升,公司全力推进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湾图沟煤矿二水平延伸工程建设,加快了工程推进速度,资金投入周期缩短。该项目已于 2020 年 12 月份建成运行。
3.2021 年,基于资本市场的整体环境及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化,一段时间内公司股价维持在 2.6 元/股以上,超出回购价格上限,无法按原计划回购股份。
综上,经公司审慎评估,认为有必要重新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将现有资金优先用于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以及公司后续主业布局,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
(三)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召开八届十次董事会、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及债务履行能力而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为了合理利用现有资金,保障公司整体经营稳健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着眼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
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