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1998年度配股方案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94号文复审批准,并于1998年8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刊登了配股说明书,现将配股的有关情况再次说明如下:
配售比例:以目前总股本43,000万股为基数,每十股配售三股。
配售发行股份总量:国有法人股东承诺全额放弃本次配股,社会公众股东应配数量为3900万股,故本次配售总量为3900万股。
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8.6元。
股权登记日:1998年8月21日
除权基准日:1998年8月24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1998年8月26日至1998年9月8日(法定工作日内)
缴款办法:8月21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社会公众股东可按10∶3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权证简称“天然碱A1”,代码8683。在缴款期间,配股权持有者可直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各托管券商处申报认购配股,可以分次申报认购。
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