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2-017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应到会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楠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岳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成立第十届监事会,设 3 名监事,其中 2 名为股东代表监事、1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拟提名岳蓉女士、昆晓杰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 提名岳蓉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提名昆晓杰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如下:
监事会主席津贴为 18 万/年(税前);在公司任职的其他监事依据其与公司
签署的相关合同及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和岗位职能领取薪酬,并享受津贴3.6 万/年(税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40 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保险期限为 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简历
岳蓉,女,1974 年 7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 年至 2020 年任武汉华
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5 年至今,任武汉华科大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1 年至今,任科华银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2018 年 3 月 14 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
事会主席。
岳蓉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岳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昆晓杰,女,1983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2007 年至今任视觉(中国)文
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经理。2020 年 6 月 29 日至今任视觉(中国)文
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昆晓杰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昆晓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