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ST 远东 公告编号:2011-023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 2011 年 6 月 27 日上午 10:00 在常州公司总部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6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
司应到会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姜放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收储公司清潭荆川南路
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着物的议案》
根据常州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以下简称“土地收储中心”)拟对公司拥有的位于常州市清潭荆川
南路的公司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含地面上下)的全部附着
物按照规定实施收储。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22,499.2平方
米,已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11)第328号评估报告,
以2011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净值为4,089.97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
地产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常州市区土地收购储备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土地收储中心与公司协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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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拟同意土地收储中心对公司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
(含地面上下)的全部附着物实施收储,土地收储中心为此拟向公司支
付总计约4500万元的补偿款。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此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客观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关于常
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收储公司清潭荆川南路土地使用权及相关
附着物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署
相关协议并办理本次收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常州远东科技有限公司议案》
常州远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1日,注册资本310.96万美
元,本公司出资3,016,312美元,占注册资本的97%,香港汇杰国际有限
公司出资93,288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公司主要从事生产、销售计算
机软件、硬件,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和相关的技术服务;主要进行系统
集成和高新技术产品的服务和贸易业务。鉴于该公司近年来所有业务已
基本停止,决定解散该公司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清算注销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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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定于2011年7月18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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