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ST 远东 公告编号:2010-036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盘活闲置资产,整合公司资产结构,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甲12 号玉海大厦
6 层的闲置房产出售给自然人梁舰先生。本次出售房产总建筑面积为
786.54 平方米, 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捌佰陆拾万元整
(¥8,600,000.00 元)。协议签署日期为2010 年8 月11 日。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出售资产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损益不构成重大影响。
2、本公司于2010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甲12号玉海大厦6层
房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认为:公司对于该项资产的出售遵循了公
平、公开、公正的客观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关于出售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甲12
号玉海大厦6层房产的议案》。
3.公司持有该处房地产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2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资产购买人:梁舰
身份证号码:130684198104196016
住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城关镇上坡村工商巷15号
2、资产购买人梁舰先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关联关系,也没有其他可
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出售房屋面积:786.54平方米;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该项资产没有设定担保、质
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没有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
司法强制之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4、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甲 12 号;
5、公司主业暂处于歇业阶段,因此最近一年内该项资产处于闲
置状态;该项资产的出售单价为10,933.96元/平方米,该项资产的原
值5,822,910.94元,资产账面净值4,672,885.89元。减去相应的税费,
预计本次交易可实现净利润约307万元。
6、本次出售的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 本次出售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售资产协议的主要条款
转让标的: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甲12号玉海大厦6层办公用房
转让价格: 8,600,000元。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 买方支付给公司定金人民币
1,000,000.00元(壹佰万元整)。合同生效后,双方在《北京市存量3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共同将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
方于当日向公司支付剩余房款人民币7,600,000.00元(柒佰陆万元
整)。购房定金1,000,000.00元(壹佰万元整)予以冲抵。
2、违约责任
①本合同签订后,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另一方书面表示同意的,合同解除。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购房定金
归公司所有;公司解除合同的,应在买方同意之日起10 日内双倍返
还购房定金给买方。另一方书面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合同继续履
行。
如因公司董事会议否决该协议导致中途悔约,公司于董事会否
决该议案之日起的3日内,如数偿还买方已支付的房款和定金。
②如买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时间付款,买方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逾期10日以内(含10日)付款,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
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依逾期天数按日向公司支付逾期应付款
0.4‰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7日内向公司支付违约
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10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定金不予返
还。
③除本合同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公司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
房产交付买方使用,公司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在10日之内(含
10日),公司自第五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
起7日内,按买方累计已付清房款的0.4‰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
续履行;逾期超过10日后,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公
司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
买方累计已付清的0.4‰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费用承担:该房产转移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税金买方只承担契
税、印花税、更名过户手续费,其他的税费由(如:营业税、土地增
值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公司全部承担。4
4、协议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成立,经公司董事会
同意后生效。公司保证董事会会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两周内召开,如
未召开买方有权要求公司退回定金,如公司董事会不同意签署本合
同,本合同将在董事会否决该议案之日自动失效。
五、 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
会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形;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2、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本次出售资产交易不涉及本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
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 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业暂处于歇业阶段,该项资产处于闲置状态,并且每年会
产生高额的物业管理费用,不能达到其使用目的和创造出应有收益。
因此,董事会本着调整业务结构和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决定出售相关
资产。本次交易将给公司带来约307万元的净利润,保证了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房地产买卖协议》。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 一O 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