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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远东:出售资产公告

公告日期:2010-08-12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ST 远东 公告编号:2010-036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盘活闲置资产,整合公司资产结构,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甲12 号玉海大厦
    6 层的闲置房产出售给自然人梁舰先生。本次出售房产总建筑面积为
    786.54 平方米, 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捌佰陆拾万元整
    (¥8,600,000.00 元)。协议签署日期为2010 年8 月11 日。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出售资产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损益不构成重大影响。
    2、本公司于2010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甲12号玉海大厦6层
    房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认为:公司对于该项资产的出售遵循了公
    平、公开、公正的客观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关于出售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甲12
    号玉海大厦6层房产的议案》。
    3.公司持有该处房地产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2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资产购买人:梁舰
    身份证号码:130684198104196016
    住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城关镇上坡村工商巷15号
    2、资产购买人梁舰先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没有关联关系,也没有其他可
    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出售房屋面积:786.54平方米;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该项资产没有设定担保、质
    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没有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
    司法强制之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4、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甲 12 号;
    5、公司主业暂处于歇业阶段,因此最近一年内该项资产处于闲
    置状态;该项资产的出售单价为10,933.96元/平方米,该项资产的原
    值5,822,910.94元,资产账面净值4,672,885.89元。减去相应的税费,
    预计本次交易可实现净利润约307万元。
    6、本次出售的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 本次出售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售资产协议的主要条款
    转让标的: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甲12号玉海大厦6层办公用房
    转让价格: 8,600,000元。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 买方支付给公司定金人民币
    1,000,000.00元(壹佰万元整)。合同生效后,双方在《北京市存量3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共同将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
    方于当日向公司支付剩余房款人民币7,600,000.00元(柒佰陆万元
    整)。购房定金1,000,000.00元(壹佰万元整)予以冲抵。
    2、违约责任
    ①本合同签订后,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另一方书面表示同意的,合同解除。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购房定金
    归公司所有;公司解除合同的,应在买方同意之日起10 日内双倍返
    还购房定金给买方。另一方书面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合同继续履
    行。
    如因公司董事会议否决该协议导致中途悔约,公司于董事会否
    决该议案之日起的3日内,如数偿还买方已支付的房款和定金。
    ②如买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时间付款,买方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逾期10日以内(含10日)付款,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
    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依逾期天数按日向公司支付逾期应付款
    0.4‰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7日内向公司支付违约
    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10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定金不予返
    还。
    ③除本合同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公司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
    房产交付买方使用,公司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在10日之内(含
    10日),公司自第五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
    起7日内,按买方累计已付清房款的0.4‰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
    续履行;逾期超过10日后,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公
    司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
    买方累计已付清的0.4‰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费用承担:该房产转移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税金买方只承担契
    税、印花税、更名过户手续费,其他的税费由(如:营业税、土地增
    值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公司全部承担。4
    4、协议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成立,经公司董事会
    同意后生效。公司保证董事会会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两周内召开,如
    未召开买方有权要求公司退回定金,如公司董事会不同意签署本合
    同,本合同将在董事会否决该议案之日自动失效。
    五、 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
    会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形;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2、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本次出售资产交易不涉及本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
    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 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业暂处于歇业阶段,该项资产处于闲置状态,并且每年会
    产生高额的物业管理费用,不能达到其使用目的和创造出应有收益。
    因此,董事会本着调整业务结构和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决定出售相关
    资产。本次交易将给公司带来约307万元的净利润,保证了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房地产买卖协议》。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 一O 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