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24—009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 B3 区 35-4 号公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8 名,代表股份 104,566,03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3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100,015,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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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62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5 人,代表股份 4,551,0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2769%。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剑先生、熊强先生、张波先生、姜广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序号 非独立董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事候选人 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李剑 100,740,706 96.3417% 是
1.02 熊强 100,253,507 95.8758% 是
1.03 张波 100,222,506 95.8461% 是
1.04 姜广威 100,142,506 95.7696%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非独立董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
序号 事候选人 得票数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是否当选
的比例
1.01 李剑 740,706 16.2221% 是
1.02 熊强 253,507 5.5520% 是
1.03 张波 222,506 4.8731% 是
1.04 姜广威 142,506 3.1210% 是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玲莉女士、刘应民先生、车文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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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序号 独立董事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候选人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陈玲莉 100,547,506 96.1569% 是
2.02 刘应民 100,071,107 95.7013% 是
2.03 车文辉 100,071,107 95.7013%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独立董事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
序号 候选人 得票数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是否当选
的比例
2.01 陈玲莉 547,506 11.9908% 是
2.02 刘应民 71,107 1.5573% 是
2.03 车文辉 71,107 1.5573% 是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高志朝先生、钱云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序号 监事候选人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高志朝 100,334,707 95.9534% 是
3.02 钱云芳 100,202,107 95.8266% 是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中
序号 监事候选人 得票数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是否当选
的比例
3.01 高志朝 334,707 7.3304% 是
3.02 钱云芳 202,107 4.4263% 是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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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100,74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416%;
反对 3,819,5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3.6528%;
弃权 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 74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6.2197%;
反对 3,819,5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3.6510%;
弃权 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1292%。
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唐昆律师、晏小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