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我们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变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的变更。
独立董事:
高文进 周宇 施军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