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14,298,570 份,行权价格为 8.25 元/股。
2.本次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于 2020年 5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的议案》,根据《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在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1、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8 日至 2018年 12月 17 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公司网
站公示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限内,公司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否定性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 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8年 12月 21 日,同意公司
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0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0.75 元/
股。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19年 2 月 26 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简称:
智度 JLC1,期权代码:037073;股票期权授予日:2018 年 12月 21 日;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10.75 元/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3人,均为公司外籍其他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3,300万份股票期权。
6、2019年 9月 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75 元/股调整为 8.25元/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3,300 万份,调整为 4,290万份。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19 年 7月 5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020,000,07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红股 1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0.75 元/股调整为8.25元/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3,300 万份,调整为 4,290万份。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三、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届满
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
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三期行权。授予的期权行权期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总量占获授期权总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 33.33%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 33.33%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84个月内的 33.34%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18年 12 月 21日,第一个行权
期的等待期于 2019 年 12 月 20日届满。
(二)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
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A、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足行权条件。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B、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C、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D、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E、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A、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形,满足行权条件。
B、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C、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D、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E、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F、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G、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本激励计划在 2019年-2021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
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
象当期的行权条件之一。股票期权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
表所示: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第一个行权期,上市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 61,969.72 万元,扣除股份
7.8亿; 支付费用 16,680.4 万元的
第二个行权期,上市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 影响后,实现的归属于上市
8.6亿;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第三个行权期,上市公司 2021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 78,650.12 万元,该年度公
9.5亿。 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100%
注:以上“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完成,满足行权条件,可行
净利润(扣除股权激励费用的影响)。 权比例 100%。
根据业绩完成情况,按照以下规定分别确定该期行权比
例:
A、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到或超过 100%,则
当期待行权部分的实际行权比例为 100%;
B、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实现 85%(含 85%)
~100%(不含 100%),则当期待行权部分的实际行权比例为
80%;
C、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实现 75%(含 75%)
~85%(不含 85%),则当期待行权部分的实际行权比例为
70%;
D、其余任何情形下,当期的股票期权均不可行权;
(4)个人考核条件 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
根据本公司《考核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 激励计划授予的 3 名激励
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档。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及合 对象 2019年度的考核结果格的激励对象即通过考核,考核结果为较差的激励对象即未 均为合格及以上,均符合第
通过考核。 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公司业绩目标达成且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当年度激励对
象通过个人考核,则激励对象可行权,以上任一条件未达成,
则激励对象不得行权,不得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
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公司及激励对象 2018 年度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