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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4

智度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5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0年 5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际参会董事 5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陆宏达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陆宏达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兰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战略委员会(3人)

    召集人:陆宏达

    委 员:陆宏达、熊贵成、段东辉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召集人:段东辉

    委 员:段东辉、余应敏、兰佳

    3、提名委员会(3人)

    召集人:段东辉

    委 员:段东辉、余应敏、兰佳

    4、审计委员会(3人)

    召集人:余应敏

    委 员:余应敏、段东辉、兰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发行方案,与会董事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
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
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1.22%,且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281,250,00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 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 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9,164.20万元(含发行费 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智能化广告内容生产和场景精准营销平台建设项      72,033.46            64,918.88
      目

 2  直播电商生态平台、IP生态平台及MCN内容生产      84,586.67            57,311.54
      平台建设项目

 3  区块链基础设施、应用平台与央行数字货币          49,422.47            39,969.18
      (DC/EP)场景化开发建设项目

 4  营销业务数据中台建设项目                        12,645.35            6,964.60

                      合计                          218,687.96          169,164.2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 资金拟投入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 目的前提下,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 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 新的 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编制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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