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经审阅和查询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受赠资产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受赠资产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认可,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玲玲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在无偿且不附加任何条件和义务的情况下受赠资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受赠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八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 易宪容 _________ 苏培科 _________ 田旺林
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