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7-30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 1月 5 日第八
届董事局第八十九次会议和 2017年 1月 24日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2017年1月26日、2月17日、3月25日、4月25日、5月25日、6月25日、7月25日、8月25日、9月26日、10月26日公司分别发布了《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2017-045、2017-080、2017-108、2017-138、2017-170、2017-206、2017-234、2017-261、2017-299),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即积极开展资产交割与过户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完成置入资产的过户及相关工商备案登记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标的股权过户情况
公司已按照本次重组《产权交易合同》之约定,与交易对方办理标的公司股权变更的工商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已有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杭州富阳碧水源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15家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完成了工商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购买资产相关事宜全部完成。
二、债务偿还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中大地产及物产实业偿付了股东借款 911,789.41
万元,并已履行还款义务。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实施情况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