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2-05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武夷山置地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司“聚焦布局,深耕发展”的发展战略,优化上市公司房地
产主业的区域布局和结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
产”)拟将合并持有的阳光城集团武夷山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夷山置地”或
“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以人民币3,349.65万元转让给
福建望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股权转让”或“本次
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武夷山置地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的股权受让方为福建望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城投资”),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 标的公司名称:福建望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 成立日期:2007年2月26日
(三) 注册资本:3,100万
(四) 法定代表人:赵家营
(五)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创业园新园区
(六) 主营业务: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等
(七) 股权结构:赵家营出资2800万元,占望城投资注册资本的90.32%;张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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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300万元,占望城投资注册资本9.68%。
(八)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望城投资经审计总资产55,894.08万元,净资产39,555.16
万元,总负债16,338.92万元,2011年度,望城投资营业收入89,248.61万元,净利
润23,391.71万元。
(九) 其他情况
交易对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且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大股东均不存在关联
关系,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等方面不存
在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情形。
三、交易标的及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阳光房地产合并持有的武夷山置地100%的股
权,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 标的公司名称:阳光城集团武夷山置地有限公司
(二)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8日
(三)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四) 实收资本:3,600万元
(五) 法定代表人:何媚
(六) 注册地址:武夷山市武夷街道大布村左侧
(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投资与开发、物业管理等。
(八)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武夷山置地9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房地产持
有武夷山置地10%股权。
(九)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元:万元
项目 2012 年 8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919.50 7,894.50
净资产 3,349.65 3,441.86
2012 年 1-8 月 2011 年度
营业总收入
净利润 -92.21 -15.81
上述财务数字经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十) 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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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武夷山置地项目用地情况如下:
土地 土地面积 出让年限
编号 土地用途 规划要求 成交价格
位置 (平方米) (年)
2011-9 号 62,160.3 住宅用地—
大布村 建筑密度 23%
2011-10 号 67,653.7 城镇住宅用
战备路 容积率 1.0 70 4.1 亿元
地(普通住
2011-11 号 西侧 66,667 绿地率 40%
宅)
截至目前,本项目尚未开始开发建设,武夷山置地已与武夷山市国土资源局签
署上述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并已合计支付土地出让金4,180万元,
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不再为武夷山置地履行上述土地合同的责任
和义务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 其他情况:
交易标的不涉及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
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武夷山置地提供担保、委托武夷山置地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武夷山置地合计提供财务资助4,565.66
万元,武夷山置地承诺在2012年9月30日前向公司偿还完毕,交易对方望城投资为武
夷山置地向公司及子公司履行上述还款义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及交易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阳光房地产拟将其所持有的武夷山置地100%的股权,以人民
币3,349.6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望城投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
武夷山置地的股权。
(二)定价原则: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参照武夷山置地2012年8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经各方协商
后确定。
(三)交易标的过户时间
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15日内完成相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
(四)付款方式与时间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支付全额股权转让价款。
(五)协议生效条件
本次交易自合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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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重要条款
1、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武夷山置地合计提供财务资助4,565.66万元,
武夷山置地承诺在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生效起1个月内向公司及子公司偿还完毕,
望城投资为武夷山置地向公司及子公司履行上述还款义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2、截至目前,武夷山置地已与武夷山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关于2011-9、2011-10、
2011-11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及子公司不再为武夷山置地履行
上述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承担相关责任。
五、涉及转让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债务重组等情况。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阳光房地产转让其合并持有的武夷山置地100%的股权,有利
于公司进一步推行“聚焦布局,深耕发展”的发展战略,优化房地产主业的区域布
局和结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而且武
夷山置地自成立以来,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小,公司本次转让武夷山置地100%股权,
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2012年业绩将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及阳光房地产本次转让其持有的武夷山置地100%股权后,武夷山置地将不
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七、备查文件
(一)阳光城集团武夷山置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二)阳光城集团武夷山置地有限公司2012年1-8月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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