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2-05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9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
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12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7人,代为出席董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 A 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调整的议案》,董事何媚、林贻辉、廖剑锋因作为股权激励对象,
均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因近期公司人员变动原因,公司根据《2012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进行调整:
调整前,公司拟向 9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875 万份股票期权,调整后,公司拟向 92 人
激励对象授予 4875 万份股票期权,激励的股份数保持不变(即 4875 万股),调整
后的股权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调整前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股权期权 占本次拟 占公司 股权期 占本次拟 占公司
姓名 职务 数量(万 授予期权 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权数量 授予期权 总股本
份) 的比例 的比例 (万份) 的比例 的比例
董事、执行 董事、执行
何 媚 530 10.87% 0.99% 何 媚 530 10.87% 0.99%
董事长 董事长
陈 凯 总裁 530 10.87% 0.99% 陈 凯 总裁 530 10.87% 0.99%
1
林贻辉 董事 350 7.18% 0.65% 林贻辉 董事 350 7.18% 0.65%
董事、董事 董事、董事
廖剑锋 350 7.18% 0.65% 廖剑锋 350 7.18% 0.65%
会秘书 会秘书
张海民 副总裁 120 2.46% 0.22% 张海民 副总裁 120 2.46% 0.22%
潘秋萍 副总裁 100 2.05% 0.19% 潘秋萍 副总裁 100 2.05% 0.19%
饶 俊 副总裁 100 2.05% 0.19% 饶 俊 副总裁 100 2.05% 0.19%
中层管理人员及其 中层管理人员及其
他核心业务骨干人 2,795 57.33% 5.21% 他核心业务骨干人 2,795 57.33% 5.21%
员(90 人) 员(85 人)
合计 4,875 100.00% 9.10% 合计 4,875 100.00% 9.10%
本次激励计划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总量累
计未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数的 1%。
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调整
后的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何媚、林贻辉、廖剑锋因作为股权激励对象,均为关
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议案详情参见公司 2012-053 号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及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股票期权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 92 名激励对象 4875 万股期权。根据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为 2012 年 9 月 26 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武夷山置
地 100%股权的议案》,议案详情参见公司 2012-054 号公告。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司“聚焦布局,深耕发展”的发展战略,优化公司房地产主
业的区域布局和结构,同意公司将合并持有的阳光城武夷山置地有限公司100%股权
以人民币3,349.65万元转让给福建望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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