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2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2.人员情况
中审亚太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合伙人60人,注册会计师403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工作经验丰富,可满足公司
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3.业务规模
中审亚太2021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8,951.0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3,830.0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520.88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共计6,486.4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4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可以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行政监管 行政监
序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措施机关 管措施
日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 深圳监管 2020-7-
1 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册会计师吕淮海、胡涛采取 局 16
书〔2020〕130 号
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2 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 深圳监管 2021-11
书〔2021〕119 号 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华采 局 -16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3 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 上海监管 2021-12
书[2021]224 号 册会计师吕淮海、范晓亮采 局 -3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全国股转 2021 年
4 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监管部股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 公司会计 12 月 27
转会计监管函[2021]9 号 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华采 监管部 日
行政监管 行政监
序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措施机关 管措施
日期
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事务
5 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袁振 北京监管 2022年1
书[2022]14 号 湘、倪晓璐采取出具警示函 局 月 20 日
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 四川监管 2022年3
6 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册会计师臧其冠、刘伟采取 局 月 7 日
书[2022]7 号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7 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 黑龙江监 2022年8
[2022]1 号 册会计师解乐、李家忠采取 管局 月 22 日
行政处罚的决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刚,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项服务。
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
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劲,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2014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
业。曾参与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明润超硬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的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专业服务。
近三年未受(收)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于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0份;2021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本次续聘中审亚太,能够满足公司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中审亚太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聘任中审亚太,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