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3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2.人员情况
中审亚太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4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工作经验丰富,可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
3.业务规模
中审亚太2023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9,445.2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4,991.0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778.8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1家,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及房地产业,审计收费6,806.1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共计7,694.3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4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可以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待审
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序号 诉讼地 诉讼案由 诉讼金 被告 案情进展
额
15 个机构及个 2023 年 10 月 8 日一审
黑龙江省 公准肉食品 人民币 人,要求中审亚 开庭一次,后续进入系
1 哈尔滨市 股份有限公 约 300 太会计师事务所 统性风险评估阶段,至
中级人民 司证券虚假 万元 (特殊普通合 今,未收到二次开庭的
法院 陈述纠纷 伙)承担连带责 通知或公告。
任
5.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0次。
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具体如下:
序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行政监管 行政监管
措施机关 措施日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事务所(特 北京监管 2022 年 1
1 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 殊普通合伙)及袁振湘、倪晓璐 局 月 20 日
措施决定书[2022]14 号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四川监管 2022 年 3
2 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 局 月 7 日
措施决定书[2022]7 号
序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行政监管 行政监管
措施机关 措施日期
臧其冠、刘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3 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 (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 黑龙江监 2022 年 8
罚决定书[2022]1 号 解乐、李家忠采取行政处罚的决 管局 月 22 日
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监管 2023 年 1
4 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 (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 局 月 3 日
措施决定书[2023]1 号 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关于对杨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北京监管 2023 年 1
5 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 的决定 局 月 3 日
措施决定书[2023]3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关于对王锋革、孙有航采取出具 北京监管 2023 年 1
6 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局 月 3 日
措施决定书[2023]4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关于对刘彩虹、朱瑞采取出具警 北京监管 2023 年 1
7 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 示函措施的决定 局 月 3 日
措施决定书[2023]5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关于对李欢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北京监管 2023 年 1
8 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 施的决定 局 月 3 日
措施决定书[2023]6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陕西监管 2023 年
9 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 (特殊普通合伙)及孙有航、汪 局 11 月 21
措施决定书[2023]46 号 亚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10 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 (特殊普通合伙)及王岳秋、陈 北京监管 2024 年 2
措施决定书[2024]32 号 吉先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 局 月 7 号
施的决定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全国股转 2024 年 3
11 措施决定书股转会计监 (特殊普通合伙)及王岳秋、陈 公司会计 月 4 日
管函[2024]1 号 吉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监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 2024 年
12 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 (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行政处罚 共和国财 10 月 12
[2024]368 号 的决定 政部 日
序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行政监管 行政监管
措施机关 措施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关于对解乐采取出具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 2024 年
13 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 决定 共和国财 10 月 12
[2024]369 号 政部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关于对赵建华采取出具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 2024 年
14 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 的决定 共和国财 10 月 12
[2024]370 号 政部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关于对赵洪星采取出具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 2024 年
15 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 的决定 共和国财 10 月 12
[2024]371 号 政部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监管 2024 年
16 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 (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行政处罚 局 11 月 19
决定书沪[2024]44 号 的决定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关于对臧其冠采取出具行政处罚 上海监管 2024 年
17 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 的决定 局 11 月 19
决定书沪[2024]45 号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关于对刘伟采取出具行政处罚的 上海监管 2024 年
18 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 决定 局 11 月 19
决定书沪[2024]46 号 日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刚,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
机股份有限公司、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等提供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项服务。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