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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06/15)

公告日期:2020-06-15

荣丰控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06/15)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7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正在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取得核准及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2、公司正在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涉及中介机构的选聘工作尚未完成。

    3、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一季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76,811.74 元,请投资者注意生产经营风险。

    4、自 2020 年 6 月 8 日复牌以来,公司股票累计涨幅约 61.09%,请投资者
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6 月 12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芜湖东旭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拟向盛世达等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荣丰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0〕第 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6、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
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7、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一季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76,811.74 元。


    3、公司正在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取得核准及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需对相关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因公司尚未完成中介机构的选聘工作,且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对相应问题的核查、相应意见的出具需要一定时间,经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公司将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前完成回复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0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
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5、《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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