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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63 深市 永安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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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林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5

永安林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2-005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月 14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 819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邱小明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96,657,78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8.70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4,297,286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00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360,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0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14,988,414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4.45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2,627,9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5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2,360,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011%。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827,5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411%;反对
83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58,2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611%;反对
83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3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827,5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411%;反对
83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85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58,21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611%;反对
83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3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赵志东、杨澜

    3、结论性意见: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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