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663 深市 永安林业


首页 公告 *ST永林: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ST永林: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ST永林: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ST 永林          编号:2021-016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位于福建省三明市的面积为 22033 亩的林木资产及其林地使用权资产[根据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1】
41 号),截止 2021 年 02 月 19 日,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4,902.17 万元]转让
给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林三明”),转让价格为人民
币 4,902.17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二、交易进展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与中林三明签署了《森林资源转让协议书》,协议
的主要内容如下:

  出让方(甲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永安市燕江东路 819 号

  受让方(乙方):中林(三明)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南山路 2 号 7 幢 4 楼 411 室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森林资源事宜,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森林资源及所涉及的林地情况

  1.甲方将坐落于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境内的 22033 亩森林资源转让给乙方。
  2.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对本协议项下的森林资源状况进行了必要的踏查,充分了解相关森林资源的状况,有能力做出自己的判断和确认,自行承担盈亏风
险。

  第二条  林地使用期限

  林地使用期限:与甲方产权证记载期限相同。

  第三条  森林资源转让款及付款方式

  1.森林资源转让款为人民币(小写)4902.17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肆仟玖佰零贰万壹仟柒佰元整)。

  2.付款方式:

  (1)首期 51%森林资源转让款为人民币(小写)2500.11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万壹仟壹佰元整),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甲方帐户。

  (2)剩余 49%森林资源转让款人民币(小写)2402.06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贰仟肆佰零贰万零陆佰元整),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三个月内付清至前述甲方账户。为担保剩余森林资源转让款及应由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的支付义务,乙方同意在签署《森林资源转让协议书》时一并同时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方式对上述付款义务进行担保。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森林资源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并解除在该森林资源上设定的债务抵押(如有),如森林资源在转让期内发生权属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2.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不动产权证转移登记手续。

  3.森林资源转让后,甲方不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受让后乙方拥有自主生产经营权。

  2.乙方负责不动产权证的转移登记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部转让款后,由本协议约定转让的森林资源所产生的全部收入和利润归乙方所有。

  4.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协议项下之林木资产享有的财政补贴归乙方所有,在此期间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植被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并支付给守约方森林资源转让费 10%的违约金。

  第六条  协议效力

  1.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不动产权登记中心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涉及关联交易,则需要在甲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2.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关于本次交易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