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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天夏智慧: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20-022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 称:天夏智慧、证券代码:000662)在 2020 年4月24日、4月27日、4月28日连续三个 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5.38%,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通过书面、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向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核实,关注并对下列事项作出核实结论: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 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银行提出的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
 算的申请。详见公司2020年1月16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01)。

    4、公司 2019 年度由于经营业绩下滑、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原因,预计公司

2019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275,000万元至 345,000万元。详见公司 2020 年1月23日发布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02)。除此之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于2020 年 4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
号:桂证调查字 2020002 号) ,具体内容如下: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2020年4月27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6、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夏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黄弦提出的天夏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19)。

    7、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难以按原计划完成年报相关工作,无法按规定如期 披露经审计的 2019 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 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2 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的通知》 (深证上[2020]275 号)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年度报告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公司董事
 会审议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 2020年 6月 30日。详见
 公司2020年4月29日发布《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0)。

    8、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9、经查询,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涉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已披露的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0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1),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
 法院裁定受理江苏银行提出的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并指定浙
 江华光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破产清算的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破产清算工作正在进行中尚未完成。

    3、公司于 2020 年1月23日披露了《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

 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02),预计公司 2019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约275,000 万元至 345,000 万元。业绩预告的数据由公司财务部初步估算得出,公司将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现实际
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

  4、公司2020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夏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被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黄弦提出的天夏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并指定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破产管理人,天夏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存在破产清算的风险。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破产清算工作正在进行中尚未完成。

  5、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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