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1-093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永川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刘永川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永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因刘永川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不足 3 人,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刘永川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责。刘永川先生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公司副总经济师、经营管理部部长。公司监事会对刘永川先生在任职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解兵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
简 历
解兵,男,汉族,1973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
历任长春新区财政局局长兼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长春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截至目前,解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任职长春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