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1-083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经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半数
以上董事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以电话方式发
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上午 9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
4、会议由董事长马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赛药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
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申请研发贷款 58,000 万元,期限 3 年,利率以签
订合同为准,本次贷款将用于金赛药业新药研发,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金赛药业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金赛药业 99.5%的股权,公司本次
为其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金赛药业资产优良,生产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 业务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生产经营需要 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
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金赛药业新药研发贷款提供担保,承担保证责任,并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要求办理担保所需事项及手续。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