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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10

金科股份: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024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以专人
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
议于 2021 年 2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召
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预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14.898 亿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运营及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与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会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股东借款,而当该控股子公司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其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将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根据项目公司章程及合作协议的规定调用闲置富余资金。对此,根据公平交易原则,该项目公司其他股东也有权调用该项目公司的富余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前述情形之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其他股东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了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拟按股权比例从控股子公司调用不低于 7.169 亿元富余资金,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 4.24 亿元。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为保证房地产项目公司运营及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与项目公司其他股东会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股东借款。鉴于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针对股东借款事项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审批。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 50%
的项目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因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等涉及的资金需求提供股东借款,总额不超过 130 亿元。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按股权比例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杨程钧先生提名,同意聘任罗利成先生、王伟先生为联席总裁,同意聘任李华先生为执行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方明富先生、黄中强先生、张强先生、宋柯先生为副总裁,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张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上述人员简历和联系方式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周四)16 点 0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2 月 19 日(周五)。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九日
简历:

    罗利成先生:1965 年 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联席总裁。200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8 月,历任金科集团规划设计中心总经理,金科集团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公司董事会副主席、执行总裁;
2012 年 1 月至 2014 年 2 月,任公司江苏区域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 年 3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公司执行总裁;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公司执
行总裁兼任中西部区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 2021 年 1 月,历任
公司西部区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西安城市公司总经理、高级副总裁。2021年 2 月起,任公司联席总裁。

    经核查,罗利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持有本公司股票 9,737,909 股。
罗利成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王伟先生:1969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EMBA。现任公司联席总裁。2000
年 11 月至 2005 年 12 月,历任佛山东方广场购物中心营销总监、国美电器武汉
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21 年 1 月,历任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京沪西南
大区总经理、集团副总裁、集团总裁及红星控股集团总裁;2021 年 2 月起,任公司联席总裁。

    经核查,王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持有本公司股票 173,989 股。王
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李华先生:1963 年 8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执行副
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涪陵分行财务科科长、审计科科长、丰都支行行长、涪陵分行行长助理兼营业部总经理,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渝中支行行长、
重庆分行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公司银行部总经理,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公司第五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1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2011 年
1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18 年 3 月起,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
    经核查,李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持有本公司股票 3,230,000 股。
李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方明富先生:1973 年 1 月出生。现任公司副总裁。历任公司营销部主管、
副经理、经理;2007 年 3 月至 2016 年 12 月,历任无锡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营销总监、副总经理、公司营销部总监、营销定位中心总经理,2014 年 2 月
至 2016 年 12 月历任公司总裁助理、总裁特别助理;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3 月,
任公司副总裁;2018 年 3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公司联席总裁。2021 年 2 月起,
任公司副总裁。

    经核查,方明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持有本公司股票 6,049,200 股。
方明富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黄中强先生:1975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裁。2004 年 9 月
至 2017 年 5 月,历任中海地产成都公司工程经理、项目高级经理,中海地产西部区域公司高级经理、助理总经理;2017 年 6 月,加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金科股份集团总裁助理兼成本工程中心总
经理;2018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经核查,黄中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持有本公司股票 18,500 股。
黄中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宋柯先生:1975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副总裁。
2004 年 5 月至 2008 年 6 月,历任交通银行朝天门支行行长助理、民族路支行副
行长、南城支行副行长;2008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历任中信银行重庆分行新
支行筹备二组组长、北城天街支行行长;2015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历任中
信银行重庆分行党委委员、风险总监、行长助理、副行长;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2021 年 2 月起,任公
司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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