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1-013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 15:00,会期半天;网络投
票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 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蒋思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30名,代表股份2,473,015,4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3136%。其中现场参会股东19名,代表股份股2,138,986,8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0581%;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1名,代表股份334,028,6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55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累积投票表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为:周达先生、刘静女士、杨程钧先生、杨柳先生。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周达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65,876,65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113%。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559,62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72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当选。
2、关于选举刘静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56,906,59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486%。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1,589,558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604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当选。
3、关于选举杨程钧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42,291,04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714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559,618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72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当选。
4、关于选举杨柳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56,906,59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3486%。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1,589,553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604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当选。
二、 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累积投票表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朱宁先生、王文先生、胡耘通先生。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朱宁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44,646,98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809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2,915,558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807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当选。
2、关于选举王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68,232,59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066%。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2,915,558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807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当选。
3、关于选举胡耘通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68,232,59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066%。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2,915,558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7.807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当选。
三、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等额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累积投票表决,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为:刘忠海先生、梁忠太先生。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刘忠海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33,244,29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3481%。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1,512,866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568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当选。
2、关于选举梁忠太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70,919,65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153%。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5,602,612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041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当选。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452,011,34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1507%;反对:20,994,1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8489%;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4%。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6,685,37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0.3513%;反对:20,994,1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441%;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4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卓律师、任仪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新任独立董事朱宁先生同时担任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信旅游”,股票代码:002707sz)、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股票代码:09668hk)、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股票代码:02799hk)、上海摩库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库数据”,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等四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众信旅游、渤海银行、中国华融、摩库数据均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上述四家公司之间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核查,截止目前,在上述四家上市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前,公司与渤海银行及中国华融尚存部分已签订协议且正在履行的交易事项,均为融资贷款业务。其中,渤海银行融资余额为24.245 亿元,中国华融融资余额为 2 亿元,融资期限及成本根据已签订的融资协议约定执行。
根据《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规定,针对上述公司与关联人正在履行的交易事项可免于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审议程序,且不适用关联交易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此后公司与以上关联方新增的关联交易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披露。
五、备查文件
2、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