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3-022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促进公司更好地实施集中统一采购材料设备、降低采购成本战略,公司
全资子公司重庆庆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科商贸”)与重庆银海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海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
合同”),庆科商贸与银海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0
万元。
本公司持有银海租赁 5.5%股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宗书声先生担任银海租
赁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银海租赁与本公司
构成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银海租赁的其他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不需要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于2013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
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宗书声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架构:银海租赁(出租人)根据庆科商贸(承租人)对供货商和租
赁物的选择,委托承租人购买租赁物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租赁期满后租赁物所
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租赁期间,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物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调
剂使用和预售。
2、融资租赁金额:20,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
3、融资租赁期限:两年。
4、租赁利率及手续费:7%年率+租赁手续费每年 580 万元。
5、租金及利息支付方式:租金本金每年底支付一次,每年底据实结息,具
体为第一期支付本金 500 万元和当期利息,第二期支付本金 1000 万元和当期利
息,租赁期满支付本金余额 18,500 万元和当期利息。
6、租赁回购方式:租赁期限届满,庆科商贸清偿应付银海租赁的全部租金
及费用后,以人民币 1 元的名义价格回购租赁物,并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7、担保措施: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黄红云先生为本融资租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交易方基本情况介绍
1、重庆庆科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义和镇兴义南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陶国林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销售: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
料、化工产品、机械设备、摩托车及配件;市场经营管理;自有房屋出租;企业
管理咨询服务;苗木种植、销售。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73,693.54 万元,净资产为 4,398.54
万元,2011 年主营业务收入 3381.88 万元,净利润-474.77 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有庆科商贸 100%股
权。
2、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大道 6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坚
注册资本:9.79 亿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一般经营项目:租赁业务,租赁
信息咨询服务,财务顾问业务
据银海租赁提供的资料显示: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342,508.48 万元,净资产为 98,791.14 万元;2012 年主营业务收入 23,524.74
万元,净利润 4,911.64 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银海融资租赁 5.5%股权,本公司董事、副总裁
宗书声先生担任银海租赁董事。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与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庆科商贸与银海租赁签
订的租赁协议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租赁利率及手续费率。
五、本次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庆科商贸和银海租赁将共同签订相关融资租赁协
议,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
六、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旨在促进公司更好地实施统一采购战略,降低采购成本;
本次交易实质是融资行为,可增加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2、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3 年年初至今,公司与关联方银海租赁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
计 0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控股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旨在促
进公司更好地实施统一采购战略,降低采购成本,增加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业
务发展,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系正常经营的
偶发性关联交易,未违背公司的相关承诺事项。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
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
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本次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决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书;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