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华光陶瓷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山东淄博华光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1999年度配股方案已经原山东省证券管理办公室鲁证管字[1999]51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148号文核准。
本公司《配股说明书》近期将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次配股方案概要:
1.配售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每股配售价格:人民币11.8元
4.配股比例及配股数量:
以199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313.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因吸收合并汇宝集团而增加的股东不参与本次配股)的比例配股,共配售952万股,其中:向国家股股东配售142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810万股。
特此公告
山东淄博华光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