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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52 深市 泰达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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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关于公司与华润资产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3

泰达股份:关于公司与华润资产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62

                    天 津泰达股份有限公 司

        关于公司与华润资产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意向性的约定,后续合作项目,实际发生额以未来具体发生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 2023 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详见“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环保产业布局,公司拟与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润资产”)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经协商一致,签署《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本协议为意向性约定,不涉及具体金额,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 名称: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公司住所:珠海市横琴环岛东路 3000 号横琴国际商务中心 901-9002-03
室;


    3. 法定代表人:张建民;

    4. 注册资本:255,000 万人民币

    5.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投资顾问;股权投资;为企
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提供咨询服务;财务顾问;委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国内贸易;房地产经纪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兴办实业(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公司与华润资产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华润资产未发生类似交易事项。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华润资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合作原则

    一是,甲乙双方在遵守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及相关行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构建全面业务合作关系,遵守“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长期合作”的原则。双方同意采取措施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二是,甲乙双方愿意将对方视为自己的重要业务合作伙伴。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与对方开展金融及更广阔领域的合作,加强交流与协作,共创发展契机。
    三是,双方在本协议下,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根据本协议条款所提及的业务范围和具体内容,由双方另行协商洽谈,签订专项业务实施协议,推进全面业务合作的深入发展。

    (三)合作范围

    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甲乙双方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并通过各自内部相关机构审批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均可以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及本协议所约定
之合作原则与对方进行合作。

    (四)合作步骤

    甲乙双方按照循序渐进原则展开合作。对条件成熟的项目,可尽快签定协议予以落实;对有合作意向的项目,应积极创造合作的条件;对潜在的合作领域,则加强沟通,探讨合作的有效形式。

    (五)其他事项

    双方办理具体业务时,应另行签订具体协议,具体协议条款与本协议条款不一致的,以具体协议条款为准。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3 年度及未
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二)该协议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意向性的约定,后续合作项目,实际发生额以未来具体发生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1. 2020 年 12 月,公司与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签署了《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降杠杆暨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就市场化债转股达成合作意向。目前,该协议未有实质进展。
    2. 2022 年 6 月,公司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
拟在多个方面开展合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双方正在积极推进合作相关事宜。

    3. 2022 年 10 月,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签署
《党建共建暨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开展党建共建暨全方位战略合作。目前,双方在持续对接中。

    4. 2023 年 4 月,公司与新疆能源集团千泉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天津泰达股份
有限公司与新疆能源集团千泉实业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双方正在积极推进合作相关事宜。

    (二)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
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或者办理解除限售事项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一)《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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