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4-63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风华高
科”)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第一大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集团”)将自 2024 年 5 月 20 日起的
6 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自有资
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且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
2.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广晟控股集
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58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6%,增持均价为 12.22 元/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 5,601.04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收到广晟控股集团《关于增持广东风华高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束的函》,截至 2024 年 11 月 19 日,广晟控
股集团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的主体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广晟控股集团已持有公司股份 268,311,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9%。广晟控股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的 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广晟控股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广晟控股集团计划通过增持公司股份,实现对公司控制能力的持续提升。
2.增持股份的数量及金额
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总金额(含本次已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且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
3.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广晟控股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首次增持之日(2024 年 5 月 20 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
时披露。
5.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广晟控股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11 月 19 日,广晟控股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4,58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6%,增持均价为 12.22 元/股,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 5,601.04 万元。广晟控股集团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增持 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主体 数量(股) 占公司股 数量(股) 数量(股) 占公司股
本的比例% 本的比例%
广晟控 268,311,117 23.19% 4,583,500 272,894,617 23.59%
股集团
注:“本次增持”期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11 月 19 日,本次增持前”指 2024
年 5 月 20 日前,“本次增持后”指 2024 年 11 月 19 日后(含)。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广晟控股集团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
广晟控股集团《关于增持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束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