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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36 深市 风华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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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31

风华高科: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4-4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集团”)于2024年5月20日至5月30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319.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76%,增持均价为12.19元/股。

  2.广晟控股集团自本次增持之日(2024年5月20日)起6个月内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含本次披露的已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且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含本次披露的已增持数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风华高科”)于近日收到广晟控股集团《关于增持风华高科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吕永钟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7 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 楼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广晟控股集团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5 月 30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19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76%,增持均价为 12.19 元/股。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增持    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主体    数量(股)    占公司股  数量(股)  数量(股)  占公司股
                      本的比例%                          本的比例%

 广晟

 控股  268,311,117    23.19%  3,195,200  271,506,317    23.47%
 集团

  注:“本次增持”期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至 5 月 30 日,“本次增持前”
指 2024 年 5 月 20 日前,“本次增持后”指 2024 年 5 月 30 日后(含)。

  广晟控股集团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
公告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广晟控股集团计划通过增持公司股份,实现对公司控制能力的持续提升。

  2.增持股份的数量及金额

  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的总金额(含本次已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且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3.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广晟控股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首次增持之日(2024 年 5 月 20 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广晟控股集团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广晟控股集团承诺,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2.本次增持不基于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不符合相关身份时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广晟控股集团《关于增持风华高科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函》。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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