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14-009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资产出售存在着公开征集但没有产生意向受让方,首次挂牌
交易失败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及公司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关停的
石灰制品分公司相关实物资产(房屋建筑、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挂
牌处置,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对4家白灰落后产能企
业实施关停的决定》(海政发〔2011〕99号)文件要求,石灰制品
分公司需关闭并完成设备拆除、地貌恢复工作,乌海石灰制品分公司
已于2013年5月停产。
2013年8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13年中期计提和转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计提乌
海石灰制品分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048,897.70元(详见公司于
2013 年8月15日刊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属国资委控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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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按照国有资产处置规定开展了相关工作,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乌海石灰制品分公
司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10月31日,评估值为103.94
万元。
3.本次资产出售,采用公开挂牌方式,尚未得知是否有关联方
竞标,如有关联方中标,公司将按照深交所规定,进行关联交易信息
披露。本次出售标的资产金额较小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4.2014年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挂牌方
式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资产出售
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公开挂牌出售资产尚不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资产处置
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注册情况
公司名称: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乌海石灰制品分公司
注册号:1503001600591
营业场所:海勃湾区旧洞沟
负责人: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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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石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
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7日
石灰制品分公司成立于2004年,由公司全额投资,生产规模为年
产石灰14万吨。主要生产设备有立式铁窑3孔、立式砖窑3孔。由于石
灰制品分公司成立以来,当地政府承诺的石灰石矿产资源一直未配套
到位;主要原材料精焦价格持续上涨,石灰制品分公司持续亏损。2007
年至2012年,公司将石灰制品分公司对外承包,年租金收入150万元。
2.本次出售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
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
3.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公司确定了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公司拟公开处置关停的石灰制品分公司相关固定资产原值为1753.38
万元,账面价值87.67万元,评估价值103.94万元,增值额16.27
万元,增值率18.56%。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占用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乌海石灰制品分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非流动资产 2 87.67 103.94 16.27 18.56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固定资产 4 87.67 103.94 16.27 18.56
在建工程 5
资产总计 6 87.67 103.94 16.27 18.56
3
三、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和土地租赁等情况。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