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合金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售持有的成都新承邦路桥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现就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说明如下:
2019年2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北京扬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星文化”)40%的股权(认缴出资2400万元,实缴出资0万元)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新疆元创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5月,扬星文化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扬星文化股权。转让扬星文化股权与本次交易相互独立,不属于对本次交易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情形。
除上述交易外,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其他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签章页)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