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合金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出售持有的成都新承邦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霍尔果斯通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甘霖,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重组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签章页)
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