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 ST合金 公告编号:2012-024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于2012年9月29日以传真、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关于转让公司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产业区西区22号-2土地及地上建
筑物等资产的议案(详见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12-026号)。
公司拥有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产业区西区22号-2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该土地
及地上建筑物现在的使用者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合金材料”)。鉴于沈阳市政府对该地区的重新规划,且公司全资子公
司合金材料的主要生产能力将于2012年底前搬迁至辽宁菁星合金材料新厂区,因
此,经研究公司决定将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产业区西区22号-2土地(证号:沈南
国用(2004)字第018号,土地证面积为39721.4平方米,为工业用地),以及该
地块上的全部建筑物及与建筑相关的附着物,包括面积28295平方米的厂房及综
合楼,大门、围墙、道路等辅助设施转让给沈阳金恒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金材料的主要生产能力将搬迁至辽宁菁星新厂区,继续进行合金材料产品的生
产。转让价款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2年9月21日出具的资
产评估报告书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认为人民币柒仟柒佰万元整。同时,考虑到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金材料是生产型工业企业,搬迁费用较大,因搬迁造成的报废
设备较多。故经协商,沈阳金恒置业有限公司同意向合金材料支付搬迁补偿款贰
仟叁佰万元,其中搬迁费用伍佰万元,报废设备损失补偿壹仟捌佰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12年10月26日在沈阳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转让公司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产业区西区22号-2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等
资产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